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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 随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入推进,2017年9月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行政验收,转变为项目法人进行自主验收,这是对20多年来传统做法的重大改革。取消行政验收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怎样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新的工作方式下如何***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行政审批改革要求➤ 相关文件规定《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① 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进行自主验收;②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将自主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③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水利部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主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条件,提出了取消生产建设项目行政验收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和要求,同时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式样。